2016-07-09 11:49:02.0 出处:中国江西网 作者:周再奔
7月6日,中国江西网记者获悉,国家工商总局验收组日前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进行了验收,认为江西省开发建设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符合总局制定的有关标准,予以验收通过。据悉,这也是全国第一个通过国家工商总局验收的省份。
据了解,建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国务院赋予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更好发挥“先锋官”和“守护神”作用的重要抓手。
为全面建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工商总局正在加快推进政府部门企业信息统一归集公示机制的建立和相关国家级重大信息化工程申报立项和项目总体设计工作。同时,为了实现“2016年年底前基本建成使用”的目标,国家工商总局制订了有关文件、方案和标准规范等,并通过推进“7+1”先行试点建设工作,加快建设进度。而江西,正是“7+1”先行试点单位之一。
去年以来,江西省以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7个有关商事制度改革的文件。这些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公示系统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江西省工商局与36家省直单位签订了《企业信用信息合作备忘录》,实现了江西省质检、税务、海关、安监、食药、环保、发改、财政、卫生、商务、住建、工信、人社、旅游和法院等主要监管执法部门涉企信息归集。
验收组认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组织体系健全完备,信息归集初具规模。目前公示系统已经归集全省各相关部门的20大类的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数据500多万条以及登记备案信息400多万条,基本实现了主要监管执法部门涉企信息,特别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登记备案信息的全量归集,初步搭建了信息共享应用的平台,有效夯实了公示系统建设基础;
信息公示及时全面,查询搜索方便快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实现了本省各类涉企信息依据统一社会代码、营业执照号码、企业名称进行关联,记于企业名下并依法公示。查询搜索更加智能化、人性化、精准化,填报功能模块运行稳定、保障有力,为公示系统社会效果的充分发挥提供了良好的科技支撑和技术条件;
部门应用支撑有力,协同监管形成合力。协同监管平台构建了协同监管联合惩戒、数据归集数据处理、数据红盾分析应用、数据业务支撑平台四个功能分区,实现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联合惩戒、双告知、简易注销、抽查检查(双随机)、失联企业等六项主要功能,符合总局技术标准的要求。
据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监督管理局局长王小庆介绍,该系统面向省直单位和基层,按照“统一设计、数据共享、联网应用”的思路进行有效延伸,形成了江西全省的省、设区市、县(市、区)三级企业信用监管一张网,初步建成了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共享、应用的信息化工作平台,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服务江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夯实了基础,创造了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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